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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鷹眼?

當然不是網球的鷹眼設備 群聚住宅常見的問題 有的人是為了安全、有的是為了曾被偷竊 當然不能排除有人是為了幹非法的事 聚賭啦、土炮製毒啦之類的 有的問題則是當初大家說好社區裝一台 結果收錢的時候通通縮起來 消化一些資料: 裝設監視器對著自家門口是被允許的 拍攝的方向若是公共區域則沒有隱私的問題 (例如拍攝馬路就沒有侵犯隱私的事件發生) 但是若是裝設的角度會拍攝到他人打開門的房子內部則可以抗議 也許可以用刑法之類妨礙秘密之類的法條提出異議 大樓或公寓的共用門口比較特殊 則應該先研究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由管委會出面應該是最適當的方式了 畢竟門口屬公共區域,應是可以要求拆除 不然遜一點,我每次經過都推一下你的鏡頭角度 或是買聚光燈打在你的鏡頭上 要不然你裝一支拍到我;我裝兩支監視你 你設屏風擋;我裝布幕攔,根本沒完沒了 換個角度想 私裝監視器在公共空間 收錄的影像也不知用途 確有侵犯他人隱私的嫌疑 如果我每天在門外看到你一出門就攝影 還狡說我在照我自己的家門口 更說我有照片的著作權呢 或許「將心比心」的要求對於台灣人來說 好像太高了些 總之應該由管委會出面 再來若是租屋可由屋主協助勸導 若是通通弄不清楚 大概只能用各種手法讓對方能夠將心比心囉 誰叫我們住在台灣這鬼島 另外,有關社區居民說好要裝又少部分人反悔 比較好的處理方式則是 裝設之前應得到所有用戶的同意(裝設點、拍攝角度以及用電都要注意) 並且能夠取得所有住戶的同意證明 若為了排除不繳錢的人需要調監視器畫面 可以由有繳的人訂書面規則(書面要發給大家) 例如:調一次資料要多少錢…等 相關新聞: 新聞1-台北縣住戶自裝監視器 鄰居控侵犯隱私 太有趣了案主直接在新聞下面留言表示意見 結果好像扯出愈多案外案的感覺 新聞2-住家電梯口裝監視器 不違法 不過,妳裝設的監視器鏡頭角度若是正對鄰居家門口,如果對方開門時,監視器會拍到對方家裡的擺設和居家情形,那就可能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甚至會因為侵犯鄰居隱私而被判賠償。

[假日] 無用也是一種功用

不喜歡堆滿雜物的房間 理想是房間只留下生活(活命)的必需品就好 不過終究是理想而已 目前大概只處理了書桌,除了筆筒(有點醜)、檯燈、鐘等必備之物外 就只有一盆植物 順手搜來的一些連結: 【收納技巧NO.1】方形收納 > 圓形收納 【收納技巧NO.2】端景收納佈置法 收納.com 收納技巧 空間收納技巧 640 玩收納 有限的空間收納技巧.... 雜物快速就位 Amy's talk 愛米愛你 文章分類: 我們家 收納達人:我的臥房收納原則(下) 收納達人 這個 男士好厲害!

[生活] 工作苦長 週末苦短

1.網路 (A)ga ga的mv 衣著真是over (B) 3-10 SPL KT vs STX (7):Flash vs Calm 兩個都是一等好手,打得有夠奇葩 一邊是拼命攻、一邊是拼命守 非常有趣的一場比賽 (C) google街車介紹 2.軟件 (A)看了這篇 「GooTube」 免軟體,下載 Youtube影片為MP4格式 討論中有幾個更有趣的網站設計 可以在youtube前面加kiss,或者把網址youtube的y改成3 像是這樣 kiss youtube或是 3 outube 在Youtube影片的網址如http://www.youtube.com/watch?~~~~ youtube前加link 像是這樣 http://www. link youtube.com/watch?~~~~ 這種點子真的很妙 只是之前試用過的一些下載youtube網站失敗率非常高 這幾個有機會再試吧 (B)聽廣播軟體,待改 (C)裝了firefox的gear套件 原本的想法是想要搞出可離線、不用開瀏覽器就能用的行事曆 可惜目前為止不算堪用 但又不習慣用rainlendar或outlook之類的軟體 只得將將就就繼續用現在pc+handphone的模式了 3.生活 (A)那早拉了幾次 無頭昏、無發熱、無發汗,啥都沒有就是拉罷了 總結來看也不像食物中毒 大概是前一天吃鴛鴦鍋 而最近很久沒吃辣的、又吃得非常清淡 總之就是好了而已 (B)吃了一頓喜事之宴 名字很奇叫八卦海產: 悶雞湯、排翅庚、螃蟹、生魚片及生蝦、鹽焗甜蝦、炸芋頭捲、豆苗菜葉、甜椒干貝、櫻花蝦油飯、烤花枝烤小雞翅、清蒸紅魚、西瓜 一輪吃下來菜還挺不錯的

[生活] 網上閱讀心得-css、法律

1. 最近在看柏強隨意翻 「顛覆網路 35 天」系列 只能說CSS未來的規格強大得可怕 對應到各式手持上網裝置與各種媒體 以往得靠動畫、圖片、flash才有的效果 將來搞不好憑著java script與css就全部搞定 那麼位在雲端上的波妞、波波、啊,是google 也許會強大到變成天網(This is 醬‧扣了) 到時候linux還活不活得下去 題外話,很期待用linux的garmin-asus導航手機 雖然,啃,定買不起 2. 之前一直對於youtube的營運方式有疑問 終於在著作權筆記這篇: 從資訊分享到利益分配--YouTube--你的頻道,我的財富 和這篇: YouTube該如何面對合理使用的議題 ,獲得良好認知 總之呢 YouTube依據美國1998年通過的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案(The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of 1998, DMCA)規定,一旦著作權人通知有侵害情事後,立刻將其自平台上封鎖,並轉知上載者,如果上載者有不同意見,就將其反對意見再轉知著作權人。著作權人必須在十四天內決定是否對侵害人提起訴訟,如果時間一到,YouTube沒有收到起訴通知,就應該將原來被控侵害著作權的影片重新開放 雖然做法還是受到「使用者的言論自由」與「廠商收益問題」雙重挑戰 又對簿了好幾次公堂(之上不要提人老母) 總算呢 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的策略是透過商業協議,在YouTube上載部分節目片段,一方面和YouTube 分享豐厚的廣告收入,另一方面是於YouTube的網頁上,進行鏈結,將超過7千萬的YouTube使用者引導到BBC的網站上,進行完整的節目的瀏覽。 此外,Google也已經與華納唱片(Warner Music Group)、環球唱片(Universal Music Group)、Sony BMG Music Entertainment、EMI Group等公司簽訂授權協議,授權Google在YouTube播放該公司的音樂影片,包括網友自製含有這些公司音樂產品的影片,Google則同意和 他們分享廣告收入。 美國人對於資訊網路方面的開放與管理態度 台灣的法律活似比人落後了數十年(暫不算美國用301之類的法律打壓) 再加上人民動不動就要重溫小時候「告老師」的良好感覺 至少美國面對這樣的問題,法院不會一面倒的站在其中一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