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26, 2018

[短評] 公投之後-同婚部分

沒時間也沒有心力寫太多太深入的文字
個人意見上自己考量的點

要扣帽子要說歧視什麼的就免了
如果只是有人有不同的意見就要被扣帽子/被說政治不正確
這可就不是進步價值/多元彩虹了

1.不爭事實

民主選票見真章,每一類似的投票大概就是1/3 vs 2/3
 
2.推論
.不是什麼票輸了都推給傳統守舊老人,這票數不是只有老人反對
保守/也不見得就是代表錯的
你覺得重要別人不一定覺得
認同也可能是部分認同
一下民智未開一下智力測驗沒過就是霸凌就是不進步不人權帶歧視
一味的強力攻擊只會得到強力反彈效果
 
3.建議
激進派(比較想寫左膠,但定義不明)扣人不進步沒人權老人家之類的帽子,並不會帶來支持者,只會推開原本的淺中層支持者
釐清到底是要投爽快的(包含藉機選議員的,類似某M),還是真心想要通過
真心想要過的,先想一下策略,從中小目標著手,是要一次性的直指民法,修不到誓不放棄,還是以階段目標為主,一步一步走
不少人也不在乎同性能不能婚姻,而是用哪套法律,修改民法還是另立專法
如果硬是要扣人歧視帽子,就不要一直怪人不友善不接受
人世間的運作並不是那麼美好,如果世界這麼良善,鬼島的許多法律可以訂成這樣?
年輕人搞不懂就算了,一票成年人也搞不懂
甚至講到異性戀要反思(檢討?)的,人世間的法律不就是共識決嗎,顯然目前的共識不夠
訂專法/改民法,也不是一意孤行的說,訂專法就是歧視,訂專法當然是有其考量
爭取認同,除了激進派退散以外,良好形象是個好主意,也許這說法在fb上面政治不正確,簡單想,每次同志遊行,一堆怪人橫行,這樣爭取得到什麼認同嗎
 
結論一樣就是,考慮清楚是要投票投爽的還是真的想方設法的通過?

註1:有些人一副好像世界末日,隔天起床有怎麼樣嗎,地球照轉,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註2:要移民去國外的真的不必了。國外也許目前法律通過可以結婚,其他的問題一樣不缺,甚至嚴重過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