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27, 2012

[常識] 具體求刑這麼有學問?!

當然是因為 014 案件引發的好奇~
因為檢察官沒有「具體求刑」
因此新聞上一片撻伐聲
敵對黨更是火大全開,同氣連枝地說根本就是為了幫忙脫罪
一開始我也覺得很詭異,台灣檢察官不是慣常於提出起訴書之際
加入建請求處xx刑度.....

綜合網路一些資訊

1.監察院全球資訊網 ─ 最新消息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01年5月9日通過監委李復甸、趙昌平提案,糾正法務部,要求檢討改進,回歸刑事訴訟法。

一、目前檢察官起訴案件除簡易與協商程序外,具體求刑查無法律依據。近來檢方對社會矚目案件動輒於起訴書中具體求刑,確有不當。
二、目前檢察官對簡易與協商程序以外的一般案件,於起訴書具體求刑,容易形成社會大眾有罪預斷,並形成法官審理壓力,若審判結果與檢察官求刑有重大落差,恐導致民眾對司法不信任。

監委李復甸、趙昌平表示,依刑事訴訟法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被告應推定為無罪。目前媒體對社會注目案件,均大幅報導,檢察官偵辦後也具體求刑,形成民眾對案件的評價與判斷,造成司法審判前預設有罪的審判結果,法務部應嚴肅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辦理案件偵查起訴,落實無罪推定,維護司法公正審判。

2.別再具體求刑了|言論新聞|中時電子報
本來,刑事訴訟法就未規定檢察官起訴時須具體求刑。只不過,在實務的運作上,檢察官往往都具體求刑,似乎已成為慣例,而這樣的行為,常讓法官陷入不義之中。因為,檢察官的求刑幾乎偏重,而使得社會大眾認為檢察官是正義的一方,而法官在實際的考量下,其宣告刑通常在檢察官的求刑以下。

3.起訴殺警嫌 南檢求處極重刑 | yam蕃薯藤新聞
起訴書指出,李姓男子在槍戰、及被查獲戒護送醫的過程中,多次對員警咆哮、挑釁,甚
至在得知林宏星命危時仍無悔意;且於檢方偵辦案件期間,還一再藉詞狡飾,認定其惡性
重大,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建請法官量處「極重之刑」。

4.白米炸彈客/楊儒門起訴未求刑 家屬感謝檢方體諒
喧騰一時的白米炸彈案,檢方偵結起訴,嫌犯楊儒門涉及槍炮彈藥管制條例,最重得面臨
死刑或無期徒刑,但是檢察官認為楊儒門為了農民請命其情可憫,加上白米炸彈
用是蓄意傷人,因此沒有具體求刑。

5.| 什麼是「檢察官具體求刑」? | 法律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台灣法律網,很多資料,常在這裡找東西

其實現行法之規定,目前只有在刑事案件的「簡易程序」當中,檢察官可以基於被告自白,及被告願意接受緩刑宣告等情形,向法院求刑,或為緩刑宣告的請求;或被告在審判中,也可以向法院為請求(參閱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一條之一第一項、第三項)。如果符合以上規定的要件,法院就「應」於求刑的範圍內下判決(第四百五十一條之一第四項)。

如果檢察官求刑的內容,不符合規定,就是被告所犯之罪與責,不是處以「緩刑」者,而檢察官仍做出具體求刑之請求,審判法院是不受檢察官具體求刑請求的拘束,也就是說,審判法院應該按照被告所犯之罪與責,給予適當之判決處刑。(參閱第四百五十一條第四項)。


6.什麼是「具體求刑」? @ 正妹法律顧問 :: 痞客邦 PIXNET ::
blog名稱很好笑,不過轉的內容很清楚

報紙或其他新聞媒體上的報導的檢察官具體求刑,乃是檢察官偵查犯罪的結果,認定被提起公訴的被告有某種犯罪的嫌疑,要求法院對被告論處被告某種犯罪,並請求法院對被告在所犯的罪名的法定本刑刑度中,採取某種刑度的刑罰。如果某一種貪污犯罪,最輕本刑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認定有罪,原本要在最低七年最重十五年刑期之間,判處被告有期徒刑。現在檢察官具體求刑是請求法院判決被告有期徒刑十二年。是檢察官根據偵查犯罪的結果,認為依據犯罪的情形,以及被告犯罪後的態度,對社會所產生的影響等情節,判處的刑度以十二年較為適當,提供法院作為量刑的參考。法院基於獨立審判的精神,對於這種請求量刑的建議,雖然不受拘束,但是法院普遍會對檢察官的求刑建議給予尊重。因為檢察官的求刑,也是代表國家的一種意思表示,並不是個人對被告有什麼恩怨,恣意達到其私人報復的目的!

所以很明白的
大家捉住這個「具體求刑」的名詞之後就拚命往自己有好處的方向打球
 結果,大眾也搞不清楚到底,這個「具體求刑」原本就不是必要條件
反正,媒體的作用並非讓大家腦頭清楚,而是讓大家暈頭轉向
就像消費資訊一樣,大眾愈暈頭,民眾愈愚民愈激情,愈容易被煽動
政府、政黨、財團、生意人的優勢就更巨大....

自古至今,自獨裁至民主,還是如此。

Oct 4, 2012

[復刊] 還沒倒店

儘管生活愈形繁複

不過我還是沒有打算放棄blog這個個人式的發佈管道
已久不看新聞了
一來主播聲音刺耳
二來新聞內容無趣又重復
三來毫無價值的新聞一再上映

久久才看一次新聞尚覺得新鮮

心中只有一種結論:welcome ghost island  歡迎來到鬼島台灣

幫魩仔魚求饒卻被請下台!模範漁民陳光男:捕不到魚了 | ETtoday地方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然而陳光男的話還沒說完,就被主辦單位的省漁會理事長黃一成給打斷,認為陳光男應該要講得獎感言,而不是偏離主題扯到別的事情上。
咦,漁獲的永續經營不正是主題麼?!

「一根菸爭議」! 兩廳院槓上北市衛生局 - Yahoo!奇摩新聞
由旅美導演楊世彭執導的王爾德經典名作「不可兒戲」,今年5月底在台北國家戲劇院演出,劇中演員黃士偉飾演的男主角,因為一幕抽菸演出,遭觀眾檢舉違反菸害防治法,衛生局還真的對黃士偉開出罰單,讓兩廳院藝術總監黃碧端非常不滿,回文台北市衛生局加以抗議,衛生局這才撤回,但卻又發文要兩廳院宣導劇組別在舞台上抽菸,又引發議論。
好了,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戒煙的重要性
唉,比較嚴重的是馬路上亂抽亂丟的
活這麼久唯一看到一個不亂丟煙蒂的時髦小姐僅一位而已
她在自己機車上有自製蒐集瓶
其他的大叔就算有蒐集瓶也是照樣亂丟一通


罵警察「ㄌㄢˇㄋㄨㄚˊ」運將判30天 | 即時新聞 | 20121001 | 蘋果日報
雖陳姓司機辯稱,罵「ㄌㄢˇㄋㄨㄚˊ」只是在說警察臭屁,但板橋地院法官上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一查,發現「ㄌㄢˇㄋㄨㄚˊ」是在說男性陰毛,在形容別人厚顏無恥,流氓樣、不要臉的樣子。

查字典辦案,看起來好像有憑有據

只是,語言是這樣子用的嗎?!判案是這樣判的嗎?


為看李宗瑞光碟男上傳盜版被逮 | 即時新聞 | 20120929 | 蘋果日報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35歲)為衝積分升等以免費看李宗瑞光碟,竟從
中國下載布袋戲「天地風雲之決戰時刻」影集,剪輯上傳供其他網友
下載,2個月來下載人數破4萬5000人次,被布袋戲公司檢舉違反《著
作權法》,陳男因此被逮。陳男說他並沒有牟利的想法,只是想要分享精彩武打片段,賺取論壇積分,如此就可免費觀賞李宗瑞等眾多特殊影片,不知已觸法。
警方初估侵權金額高達1000多萬元,將陳姓網友送辦。
依法判案是沒啥問題
只是不禁又讓人想到殺人放火強暴金腰帶~

《新知類》
[討論]關於大貨車行車記錄器 - 動力研究室綜合區 - Mobile01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有規定~~~~總聯結重量及總重量在二十公噸以上之新登檢領照汽車,應裝設具有連續記錄汽車瞬間行駛速率及行車時間功能之行車紀錄器 (以下簡稱行車紀錄器) ;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新登檢領照之八公噸以上未滿二十公噸汽車,亦同。並應檢附行車紀錄器經審驗合格之證明。
所以說,目前路上跑的車輛,20噸以上之大型車輛均需裝設!
而90年1月1日起新領牌之8噸以上大型車輛也是!
 原來這是可以罰錢的

《搞笑類》
馬總統曾拿起薪26700嗆扁!克羅諾:現在剩22K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放大檢視: 馬總統過去幾年做了什麼.jpg - 網誌用 - 克羅諾的相簿 @ 隨意窩 Xuite 相簿